黄岛交警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劝导行动
“头”等大事千万别侥幸
□记者 王雪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报道
本报讯 日前,黄岛交警全面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劝导行动,安排警力在各大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教育和纠正,并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车上路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行动中,黄岛交警截停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通过口头教育、发放资料、观看“心防”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方式,向驾驶人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等相关规定,同时进行处罚与提醒,助其树牢“安全头盔就是安全防线”的理念。对于随意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交警纠正其错误佩戴方式,并有针对性地向违法行为人宣讲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使驾乘人员从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记者了解到,夏季因气温较高,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想戴头盔,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发生事故时的“保命符”。正确佩戴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黄岛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