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开展警企联合劝导 安全出行从“头”做起
□本报记者 王雪
本报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近日,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企业开展警企联合劝导活动,持续推进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活动,旨在纠正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陋习,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
黄岛交警积极摸排外卖企业和辖区内电动车使用率高的企业,主动上门进行相关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在企业单位门口附近路段与企业安全负责人一起检查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并指出交通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黄岛交警还利用早、晚高峰时段,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开展宣传和整治行动,对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采取教育、宣传、整治等举措,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自今年5月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黄岛交警共查纠8346起电动二、三轮车违法行为。目前,辖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