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公安开始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暖心!好政策解了大麻烦

户籍民警正在为外省户籍居民办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本报记者 王雪
本报通讯员 齐林新
自11月1日起,山东与黑龙江、内蒙古、重庆等9省(区、市)间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不用跑回黑龙江办身份证了,给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孩子刚好着急用身份证,新政策这是及时雨啊!”连日来,黄岛公安分局主动联系外省户籍居民,为他们办理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益者纷纷对新政策给予好评。
11月2日下午,宿先生在灵山卫派出所为女儿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昨天上午8点,我接到民警的电话,说是可以给孩子办身份证了,可把我高兴坏了!民警同志真贴心,还专门打电话告诉我。”宿先生说,他和家人在新区已居住多年,户籍却一直在黑龙江嫩江市。宿先生的女儿已经上高一,这些年因为身份证的事没少犯愁。
今年6月份,宿先生的女儿因准备参加中考,需办理身份证,却由于多种原因无法返回黑龙江原籍办理。宿先生当时曾到灵山卫派出所咨询身份证办理事宜,户籍民警吴翎记下了宿先生的电话。在接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通知后,吴翎马上想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宿先生。“这种好政策得让大家都知道,回去后我马上告诉亲朋好友!”宿先生表示。
“如果不是民警告诉我们,真不知道有这么好的事!”日前,暂住在铁山街道丙村的邓先生感慨地说道。原来,邓先生一家人的户籍都在黑龙江绥化市,他们到新区生活已经5年,儿子今年7岁。由于孩子年龄小,邓先生没有为其办理身份证,在办理一些事务需要身份证明的时候,遇到过不少麻烦。
11月2日上午,邓先生和家人在做核酸检测时,随口说了一句“要是孩子有身份证就方便多了”,恰巧被正在执勤的铁山派出所民警听到。在询问邓先生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即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消息告诉了他们。邓先生一家闻讯非常高兴,当天下午就到铁山派出所给孩子办理了身份证。
据了解,连日来,黄岛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和各派出所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政策,争取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居民都能尽早了解新政策。
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小贴士
◆受理范围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受理地点
居住地户籍派出所
◆办理流程
前往受理点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领证时限
经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的20个工作日领取居民身份证。
◆领证方式
申请人或监护人自行到受理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