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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旅游休闲有了发展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露营旅游现在有了发展指导意见。记者21日获悉,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公共营地建设,扩大公共营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增强人民群众文明露营意识,推广“无痕露营”。
  意见明确,露营旅游休闲是指在户外使用自备或租赁设备以休闲游憩、运动娱乐、自然教育等为主要目的,在有明确范围和相应设施的营地场所驻留的活动。
  意见提出,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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