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再添“新保障”
新区通过“规范运营管理+提升物业服务”,为新市民解决住房后顾之忧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陆娜 邵栋 报道
本报讯 2月9日,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通过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两大举措,解决新市民住房后顾之忧。
作为青岛市首个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的举措,《通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服务单位的落实、运营管理的要求、租金的收取与缴纳、物业区域划分、物业服务的提升等内容作出了新规定,让新市民、青年人才在解决住房难题的同时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例如,独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区域;与商品住房混建的或在同一区域部分楼栋改建、转换的,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另外,在强化运营管理与安全治理方面,《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人及其运营管理单位职责,约定了运营管理单位在房屋安全管理上应主动承担的5项重要工作及承租人在居住期间不得出现的9种行为,解决群租混宿、私拉乱扯线路产生的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安全性,提高承租人满意度。
在优化服务品质与居住环境方面,《通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单位资格进行明确,承接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企业信用评级不低于A级,且2年内未被列入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企业黑榜;明确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不得进行二次分隔,确保享受同样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