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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了六年的“墙”终于拆了

黄岛法院执行局干警用心用情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案

  □本报记者 仪博文

  “唉,6年了……袁法官,谢谢你!”这是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助理袁琦日前收到的一条信息,发来信息的薛某,是袁琦办理的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据悉,薛某和杨某都是西海岸新区某社区居民,两家房屋东西相邻,薛某居东,杨某居西。2017年,杨某在两家房屋端头建墙,圈围小巷和屋后空地种菜,阻碍薛某搭架子维修漏雨的屋顶,从2018年起,薛某只能临时从自家院子里进行维修。同时,菜地浇灌造成薛某房子地基下沉,西墙面临倒塌。因多次沟通无果,薛某将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应为薛某修理房屋提供方便,不得妨碍薛某修理西墙,也不得向薛某房屋地基及房屋灌水,不得在薛某房屋西墙地基以西一米范围内从事种植活动。
  因杨某拒不配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袁琦多次到现场勘查,督促杨某履行义务,均未果。一方是着急修缮房屋的薛某,一方是年逾九旬的杨某,强制执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可能会加重双方的矛盾。
  为彻底化解纠纷,袁琦通过居委会联系到杨某的儿子,向他释法说理。“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何况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就更应该以和为贵,早日修复邻里关系。”袁琦希望杨某的儿子能帮助法院说服其父亲。根据杨某儿子的反馈,原来杨某和薛某早在1975年盖房时就因为界限问题心存芥蒂,后又因一些琐事导致积怨加深。杨某的儿子也曾劝过他的父亲,但老人年纪大了,心结难解。
  了解到该情况后,袁琦再次组织双方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家门口进行调解。“一次不行,那就两次,相邻关系纠纷往往夹杂着当事人的怨气,我们要刚柔并济才能找准矛盾焦点,才能解决问题。”袁琦说道。最终,经过三次现场耐心调解,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杨某儿子的帮助下,双方终于打开心扉,握手言和。杨某主动拆除了搭建的围墙,为薛某修缮房屋提供便利,案件顺利执结。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基层法院干警经常遇到邻里冲突、家事矛盾案件,这些案件标的不大,但因为和当事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要谨慎对待、妥善解决。只有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找到症结、对症下药,用心用情用法用理,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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