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取得阶段性进展
□记者 仪博文 报道
本报讯 7月28日,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全区存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复制移交,共同签署了交接协议。区自然资源局本次接收的登记成果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资料扫描件13.8万户(宗)、数据库成果71.5万条(块)。登记成果资料复制移交工作的完成,标志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存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复制移交,加快推进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合工作小组,进行分工合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登记成果资料整理分析汇总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核验比对工作,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5个检查小组,随机抽取6个镇(街),对其中120个村居的2000宗农户登记资料和数据库数据进行检查核验,检查核验内容包括登记资料是否齐全、资料影像是否清晰、合同信息与登簿信息是否一致、数据属性信息是否准确、矢量数据是否完整等。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对接,优化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流程,打造“职责明晰、互通共享、衔接有序、便民高效”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