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转型奖励、税惠政策加码……新区出台支持“个转企”政策措施清单
“个转企”,转出市场新活力
□本报记者 王雪
目前,西海岸新区市场主体总数43.5万户,其中企业18.6万户、个体户24.9万户,企业与个体户比例为0.7:1,与上海(5.3:1)、深圳(1.7:1)、浦东新区(3:1)等城市相比,结构不够优化。同时,新区在“个转企”方面缺少专项支持政策,“个转企”积极性不高、总数较少,近三年“个转企”仅124户。
“与个体户相比,企业具有降低经营风险、获取资金支持、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打造提升品牌、吸引人才等明显优势。”新区工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毕雷鸣表示,为进一步提高“个转企”积极性,新区借鉴深圳、广州等先进地区做法,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清单》),为个体工商户们出点子、办实事、解难题,让个体更有活力、经济更有韧性。
《政策措施清单》共分三部分21条,涵盖了给予转型奖励、便捷准入服务、可享受的高频和普惠性政策措施等。
对“个转企”实施奖励部分明确,对“个转企”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按4000元、4000元、2000元的额度分3年发放,用以抵减转型后增加的代理记账等财务支出。本条政策适用于2023年7月1日前在新区注册的个体户,且转型后需满足正常经营满1年,至少1名人员社保缴费满1年等条件。本条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在便捷“个转企”准入服务方面,共明确9条政策措施,包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延续名称字号,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和知识产权等信息,延续使用行政许可,简化住所登记和清税手续,办理水电气业务时享受“零材料”“零跑腿”服务等。
其中,依托“青岛市企业开办一体化平台”和区政务服务大厅的“个转企”服务窗口开设的“绿色通道”,可实施帮办代办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个转企”不改变经营场所的无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申请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个转企”企业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字号和行业特点。申请“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持有的行政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或内容不变的,由相关许可部门为其办理许可证件变更手续、换发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转型企业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转型前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可延续至转型企业……
《政策措施清单》还明确了11条“个转企”可享受的高频和普惠性政策措施。主要为个体户无法享受或享受力度低于企业的现行政策,包括: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一自然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属自然人(包括非个体工商户业主)名下的不动产,在“个转企”后投资入股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免除小微企业接电投资;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等。
此外,记者从区民发局获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青岛市和新区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