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实施,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元
□记者 张静
通讯员 韩洁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为更多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扶持,激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日前,青岛市出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创业者带来更多福利。据悉,新政已于5月1日起实施。
新政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最高申请99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创业实体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情况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贴息标准调整为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新政要求,贷款用途应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工资支付、货物运输,以及和经营有关的店面装修和设备更新等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核查后存在挪用、滥用、放款后未使用等异常情况的借款人,经办银行将收回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并追偿已贴息资金。因虚假创业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年来,区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政策,全面做好创业服务工作,通过主题政策宣讲、创业专家指导、创业明星引领、政策精准推送、创业街区培育等举措,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据统计,今年以来,新区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创业农民等各类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0余笔共计1.33亿元,贷款额位居全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