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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秤”收赃,难逃法网

黄金回收店上演“黑吃黑”,店主使用“鬼秤”收购别人偷来的首饰终获刑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唐蕾 石艺
  
  当面前形迹可疑的男子掏出女士黄金吊坠和珠子,主营黄金回收的刘某“灵光一现”,找出事先调好的“鬼秤”,以1690元的价格将价值4800元的黄金收入囊中。5月29日,经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鬼祟男子急售黄金
  店主怀疑来路不正
  40多岁的刘某在西海岸新区经营着一家金银回收首饰典当小店,今年1月份,他的柜台前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该男子一进门就询问可否进行黄金回收,刘某给出肯定回复后,对方神秘兮兮地拿出黄金吊坠和黄金珠子,表示要出售。刘某仔细查验,发现确实是黄金材质,但明显为女士佩戴的首饰款式,并且该男子神情紧张、眼神闪躲,这让刘某心里疑窦丛生,怀疑黄金来路不正。
  由于男子鬼鬼祟祟,着急将黄金出售,刘某推测对方不会对价格有过多计较。
  店内上演“黑吃黑”
  黄金重量“秒缩水”
  想到此处,刘某觉得赚钱的好机会来了。他找出一把事先“做过手脚”的电子秤,称重会比实际重量少很多。
  “看,3.6克。”刘某将男子给的黄金摆在托盘上,向对方展示显示屏上的数字。男子瞥了一眼,未表示异议,直接询问最终价格。
  见此情形,刘某心中窃喜,笃定自己的猜测对了大半,便按着计算器说:“一克470元,这些一共1690元。”男子欣然接受,收到转账后迅速离去。
  待男子离开后,刘某将这些黄金融化,再用标准秤一称,发现实际重量超过9克。随后,刘某以4600元的价格将黄金转卖给旧料兑换的人。
  公安破获盗窃案
  东窗事发被判刑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嫌疑人(上文提到的“不速之客”)用自制弹弓将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车窗玻璃打出裂纹,再用拳头将玻璃打碎,盗窃车内的手挎包,随后将包内的黄金首饰卖至刘某的店铺,遂通知刘某接受调查。
  到案后,刘某悔不当初,称自己觉得对方的黄金来路不正,便想用调秤的方式欺骗对方捞一笔。经调查发现,刘某并没有经营资质,也未按照规定对收购的黄金进行登记。
  刘某明知黄金来路不正,却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收购该男子给的黄金,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只能通过勤劳的双手获得,若是通过不正当方式铤而走险获取,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收购行业从业者在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对于来源不明的物品要谨慎辨别,确认物品来源并按规定做好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贪图小利,对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予以收购而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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