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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首例适用通过认购“蓝碳”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非法毁林采矿,认购“蓝碳”赔偿

  □本报记者 李宛遥

  7月1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丁某某和夏某某自愿以认购海洋碳汇(又称“蓝碳”)的方式,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该案系西海岸新区首例适用通过认购“蓝碳”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公益诉讼案件。

  首例
  毁林采矿4.5亩,被判认购“蓝碳”19.215吨

  2023年6月底,丁某某根据夏某某的授意,清理某村南侧河道。施工过程中,丁某某在河道中游南侧林地,擅自毁林4.5亩,非法采矿300余车次,共计9000余立方米砂土及石料,销售后获利17.62万元。
  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丁某某、夏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23年12月8日提起公诉;同时认为丁某某、夏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功能损失和采砂区域周边环境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同年12月25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夏某某、丁某某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期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责任。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涉案地块矿产种类俗称风化砂,系建筑用砂。经委托鉴定,涉案地块所需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8606元,毁坏地块总蓄积10.5立方米,可吸收二氧化碳19.215吨,根据鉴定报告出具前一个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收盘价计算,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费用为1353元。
  2024年7月1日,该案迎来一审宣判。区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丁某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夏某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法院追缴丁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52200元,禁止夏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矿产资源相关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令丁某某与夏某某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78606元,并需要通过购买“蓝碳”的方式,赔偿因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费用,共计1353元。

  首次
  认购碳汇成为司法助力“双碳”新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
  记者了解到,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常会判定被告人修复被损坏生态环境,但对于一些存在“执行难”的案件,选择替代性修复方式可以弥补整体生态环境的功能损益,从而达到修复效果。
  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孟祥雷进一步解释道,认购碳汇机制通过引导违法者以经济补偿形式,支持创汇主体实施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管理、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项目,从而在异地间接恢复受损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这一模式不仅巧妙地绕开了直接修复可能遇到的执行障碍,实现了生态损害责任的灵活承担,而且促进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
  作为环境司法领域的一项创新实践,认购碳汇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途径,已在全国多地试点,成为司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新路径新方法。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局、区海洋发展局、自然碳汇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等七部门会签《关于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能够在破坏区域原地修复或者恢复生态环境的,优先选择适用原地修复或恢复方式,无法或者没有必要在原地原样对受损公益进行修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公益,行为人认购的碳汇金额作为替代履行生态修复的费用。
  记者从区检察院了解到,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该院还将探索建立碳汇交易、增殖放流等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机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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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碳”“蓝碳”是什么?

  所谓“绿碳”是充分利用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来吸收二氧化碳。如扩大森林绿地面积、保有健康的湿地、给高楼和立交桥架的水泥立面种上爬山虎等都是绿碳的重要组成部分。
  “蓝碳”又称“海洋碳汇”,是指利用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三大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在我国分布相对广泛,单位面积固碳潜力较大。
  据介绍,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据估算为40万亿吨,是地球上最大的碳汇体,并且每年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海岸带植物生物量虽然只有陆地植物生物量的0.05%,但每年的固碳量却与陆地植物相当。在时间尺度上,与碳在陆地生态系统可储存数十年相比,埋藏在滨海湿地土壤中的有机碳和溶解在海水里的惰性无机碳可储存千年之久。

  认定碳汇19.215吨怎么算出来的?

  据本案办案检察官介绍,鉴定机构对4.5亩被损地块周边杨树林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测量,周边杨树林与毁坏地块杨树林均为同年种植,杨树地径约10厘米,株高约12米。按照山东省杨树材积表,毁坏地块属于鲁东丘陵区,适用一元地径材积表,4.5亩受损地块可种植林木375株。当林木地径为10厘米时,单株林木蓄积为0.028立方米,毁坏地块林木总蓄积为375×0.028=10.5立方米。
  相关数据显示,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则375株林木吸收二氧化碳为10.5×1.83=19.215吨。
  经市场调查,2023年12月11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收盘价为70.38元/吨,则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林业碳汇价值为19.215×70.38=1353元(进位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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