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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出台促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构建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网络,到2025年普惠性托位数达到1万个

新建幼儿园要设置托班

  □本报记者 丁一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促进托幼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根据《指导意见》,新区将通过多渠道拓展托育资源,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科学育儿指导,逐步建成覆盖城乡,贯通区、街(镇)、社区、单位多层面的托育服务网络,形成较为完善的“托幼一体化”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新区“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供给数(含托幼一体幼儿园)达到1万个;30%的镇街开展“宝贝家”托育服务。到2026年,新区“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供给数(含托幼一体幼儿园)达到1.2万个;40%的镇街开展“宝贝家”托育服务。到2030年,新区“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5.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供给数(含托幼一体幼儿园)达到1.5万个;70%的镇街开展“宝贝家”托育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幼儿园设置托班。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新区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确保每所新建幼儿园设置独立的托儿班、母婴室。根据不同月龄婴幼儿发展设置适宜的环境、场地、设施和玩教具。现有幼儿园开设托班,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结合实际,对现有园舍进行场地、环境等功能性改造,创设适宜的环境开设托班,主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服务,原则上幼儿园托班设定数不超过该园建设规模班级数的25%,每个托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鼓励幼儿园创新办托方式,通过小班与托班混龄编班、半日班等多种形式,充分挖掘资源扩大托班招生数量。
  多层次开展托育服务。充分盘活现有资源,打造“宝贝家”托育服务品牌。各镇街挖掘社区各类社区办公、物业及养老等社区用房及空置商铺等资源,开办“宝贝家”,提供托育服务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为社区内适龄幼儿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为家长等带养人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探索园区、商务楼宇、家庭面向0-3岁婴幼儿提供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满足园区内、商务楼宇内职工以及有需求的居民适龄子女的托育需求。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办嵌入式“宝贝家”,为适龄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服务。
  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严格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培养,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队伍建设。如育婴员、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师等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中职以上学历,根据工作岗位持相应保育员或育婴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考核评价、评估监测机制,以托育机构、所在社区、婴儿家长为考评主体,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托育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确不能胜任的予以转岗或解聘,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为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新区将探索设立托幼一体化研究指导中心,下设照护指导服务点,发挥指导中心的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为托育服务机构高质量建设提供样板标杆,为托幼一体化工作推进提供支持。同时,新区将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建立由卫健、教育、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合作的、覆盖各镇街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明确区级、各相关单位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
  此外,新区将根据托育服务普及程度,适时开展数字化托育试点,探索将科学育儿纳入一网通办,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扩大育儿指导受益面,提高指导服务精准度。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园探索通过公众号、“爱山东”等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托育、照护指导、参观等预约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信息化水平。
  《指导意见》的实施,将深化新区托幼一体化供给侧改革,统筹服务资源,强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为婴幼儿提供多样化的照护和育儿指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育照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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