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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和解”结清二十年旧账

  □本报记者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付立娟 石艺

  “多亏了检察官,我们三方的债务才得以彻底厘清,公司终于能恢复生产经营了。”近日,在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映山红”工作室,三方当事人刘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支付案款、握手言和,两起长达20年的债务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合伙工程引发纠纷
企业发展受阻碍
  2005年,刘某某与王某某因合伙承包工程产生经济纠纷,后刘某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某支付刘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该判决因王某某名下无个人资产一直未执行。2024年10月,二人在区法院执行局争执不下后发生推搡,刘某某倒地并报警,双方积怨进一步加深。
  2024年12月,刘某某向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映山红”工作室的检察官迅速展开核实。经查,法院此前已依法对王某某采取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不存在怠于执行等行为。
  检察官还了解到,刘某某系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持有多项专利,前期研发投入巨大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急需回笼资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王某某系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他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也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程序虽结讼争未解
深挖细节寻转机
  程序虽已结,讼争却未解。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积怨如何得到化解?两家民营企业怎样才能重焕生机?检察官经反复研究案件细节,发现刘某某与王某某曾是朋友,且王某某子女的经济状况较为殷实,有帮其还债的意愿和能力。检察官立即抓住这一线索,寻找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经与双方多次商谈,检察官终于使当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可在今年春节前夕,双方突然反悔,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对此,检察官没有放弃,继续深挖案件细节,终于从刘某某另一件久拖未决的民事纠纷中找到了突破口。
  原来,2005年,刘某某、王某某与案外人张某某合伙从事工程施工,因工程款给付产生经济纠纷。张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刘、王二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刘某某已履行2.3万元,仍有13.3万元未履行。检察官立即联系张某某,对方表示只要能收回剩余本金,利息可以不追究。
  加强沟通深度对接
“一揽子方案”促和解
  “我们不仅要为当事人减少讼累,还要从根源上化解他们的‘心结’,最好能将这两起长期困扰当事人的纠纷一次性解决。”经多轮深入探讨,检察官最终确定了“一揽子和解”的基本思路。随后,检察官分别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对接,针对各自情况进行精准释法说理,并制定具体和解方案:由王某某支付张某某的剩余本金,同时向刘某某支付其本金,合计37.4万元,将两起20年未执行完毕的民事纠纷以及连带赔偿背后的再次追偿纠纷等一次性解决。该方案得到三方一致认可。
  最终,三方当事人在“映山红”工作室达成书面协议,王某某的子女代替王某某当场支付37.4万元,刘某某提交书面撤回监督申请。横亘在三方当事人之间长达20年的复杂债务“死结”被解开,三方均对检察官的高效履职、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对待诉求“如我在访”
高质高效化纠纷
  近年来,区检察院以“如我在访”对待群众诉求,建强用好“映山红”工作室,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揽子协调、一条龙督办”模式,收到的928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深化“领导包案、简易听证、联动调处”多元解纷机制,首办环节化解率达90%,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始终坚持高质效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同时,深入落实‘办信访就是办民生’要求,将‘如我来访解心结、如我在诉解法结、如我有难解困结’作为工作理念,以‘映山红’工作室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黄岛检察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连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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