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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列入青岛市环保惠企政策试点园区

环评再“瘦身”,发展再“加码”

  □记者 刘腾 报道
  本报讯 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明确将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作为进一步扩大“简化环评”试点区域之一,全面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打捆审批等改革举措。该举措对于进一步提升环评服务效能、助力项目落地建设、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加速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开放平台效应提升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包含2部分共19条内容,其中新增惠企措施13条,包括:生态环境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增加“告知承诺审批”“简化环评”试点园区;开展“项目环评豁免”“环评文件降级”园区试点;引导塑料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档案电子化;开展“点单式”执法帮扶;深化“一业一册”助企体检帮扶;强化生态环境安全“体检”等。
  纳入试点的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位于青岛开发区北部,于2020年4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设立,核心区面积10.68平方公里。近年来,锚定“创造中日地方发展合作新样板、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定位,青岛开发区坚持平台思维和开放观念,依托域内国家级园区云集、高端化要素集聚和对日区位及资源禀赋等优势,深入实施品质提升、产业集聚、要素赋能多轮驱动策略,积极推动园区建设起势见效,圆满完成国家部委阶段总结评估等工作,2024年11月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通过的《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园区纳入青岛市此次“简化环评”试点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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