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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强化劳动关系

我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5%

本报讯 近年来,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抓手,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扎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5%。

据悉,目前已在开发区企业中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协商机制,依法通过协商约定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为确保合同签订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大厅设立窗口,随时受理企业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咨询,为企业免费发放劳动合同文本,对企业自制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

连日来,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以正在开展的“五进”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开办劳动合同政策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让广大职工和企业明白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既是国家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真正使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双方的自觉行动。

同时,劳动保障部门把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劳动年检中发现存在劳动合同问题较多的100多户企业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劳保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重视附加条款的约定,尤其对高层人才,更要注明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具体约定,避免因为条款太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

在重点监察的基础上,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依据法定程序履行和续签劳动合同,并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考核、评议,以此作为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依据;对劳动合同期限则要求企业根据不同阶段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来决定,建立起“阶梯式用工、动态式管理”的劳动用工制度。

(张成刚 孙广波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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