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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不出调解中心的门

黄岛区成立岛城首家人民调解中心,专家免费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当前,如何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8月6日,黄岛区司法局整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岛城首家区级人民调解中心,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一部热线电话成调解“110”

“最近,我们家和邻居因为装修产生纠纷,一度闹得不可开交。”家住黄岛区书香蔓城小区的宋女士告诉记者,正当她为此事感到烦闷时,朋友介绍说可以联系一下人民调解中心。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宋女士拨通了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咨询电话。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在调解员陈凤伦、张歌扬的协调下,当天下午她就和邻居坐在了位于人民路63号的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很有耐心,给我们讲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在他们的调解下,我们两家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化解了这次纠纷。”“现在我们每天都要接到很多咨询电话,还要忙着接待前来调解的市民。”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张贻福介绍说,“可以说,中心电话‘86167502’就是调解矛盾纠纷的‘110’,而我们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

8月6日成立的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统一受理有关部门告知、移送、委托以及当事人申请的纠纷,负责矛盾纠纷的分流、指导、督办工作,牵头或主持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跨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承办青岛市

法律援助中心指挥分流平台交办的案件。

设立专家库免费为市民服务

8月25日,正在填写调解协议的市民孙先生告诉记者:“我的这起纠纷涉及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本以为很麻烦,但来调解中心后,既有律师,还有专业的调解员,两天就调解完了。”“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消费维权等几类矛盾纠纷相对比较突出。”黄岛区司法局副局长潘鸿臣介绍说,为了更好地进行专业化调解,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聘请了法律、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调解专家库,免费为当事人服务,专家库成员同时受聘为中心的调解员,试行由调解中心指定调解员和当事人选定调解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此举可以及时有效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大大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自成立以来,黄岛区人民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96件,其中分流调解114件,直接调解82件,当场履行5件,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大调解”格局的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黄岛区司法局先后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完善了“以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以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建了一支“以专职调解员为骨干、以兼职调解员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截止目前,黄岛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385个,人民调解员4900余人,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人民调解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黄岛区司法局局长葛春臻介绍说,黄岛区建立岛城首个人民调解中心,搭建起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平台,成为人民调解组织核心中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黄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明在视察调解中心时指出,“构筑‘大调解’格局是一种大趋势。要通过实践,逐步探索建立一套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职责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为黄岛区人民调解工作趟出一条新路子。”(张鹏 赵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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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诉前引导人民调解的民事案件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费纠纷、扶养费纠纷、赡养费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消除危险纠纷、恢复原状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坏责任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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