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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严打非法销售“打胎药”

食药监部门依法对5家涉事诊所进行处罚

本报讯 日前,区食药监局联合区卫生计生委开展了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动,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线索,连续查破5起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

根据《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销售或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可以给予3000元至 30000元的行政处罚。”但由于此类药品使用人群较为特殊,违法销售商家普遍不公开销售等原因,存在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等困难。

为确保此次行动效果,区食药监局联合区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充分准备,提前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进做了大量摸排和调查,在掌握初步证据后,食药监、卫生监督、计生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5家诊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大量证据,5家诊所的负责人均供认不讳。区食药监局将依法对涉事的5家诊所进行处罚,并继续追踪线索,彻查供货源头,如发现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张海铎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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