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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原料环控标准变严

史上最严环控标准将于3月起实施

2017年 12月 29日,环保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强制性标准,并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旧标准(2005年版),新标准在允许进口的废物原料种类、品质、夹带物、检验原则等方面作了更加严格和更加明确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在进口废物原料种类、放射性污染控制要求、夹杂物指标和检验原则等方面有重大调整。以进口废物原料为例,非工业源废塑料、其他回收纸或纸板、废纺织原料、废骨料等已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生效。相应的原骨废料和废纤维两项环控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标准总数从原来的13项减为11项。

“新标准的发布体现了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强大决心和迫切需求,印证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宣言和承诺。”黄岛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新标准对进口废物原料品质要求更加严格,对进口废物原料中夹杂物指标和检验原则都相应做了调整,增加了对进口废物原料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对废物原料外照射贯穿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限值作出明确规定。

“新标准可操作性更强、要求更严格。”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尽快熟悉新标准,做好与国外供货商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沟通交流,保障进口废物原料满足新标准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此外,企业应当积极响应新标准要求,排除侥幸心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之前向新标准靠拢,避免因试图在过渡期抢先进口质量较差的废物原料造成环保不合格而退运。同时,相关企业要采取寻找优质货源、提高进货质量、建立健全国内废物原料回收产业链、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等措施,寻找环保高压态势下的生存之道,助推我国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滕以庆 杨小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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