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生态环境部
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退役军人事务部
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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