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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2条”为口岸“提效降费”

近日,上海市商务委(市口岸办)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等单位共同发布《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2条”),进一步推进上海口岸接轨国际,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国际口岸营商环境。上海将在上海口岸全面推行“提前申报”“提前换单”作业、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全面实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落实口岸降费目标等22条改革措施,持续提升上海跨境贸易水平,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压缩货物在港时间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口岸办)副主任武伟介绍说,“若干措施22条”的六个部分为重点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突出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

关于“若干措施22条”第一条推广进口提前申报,武伟说,长期以来,很大部分的企业对上海水运口岸集装箱清关时间的预期一直停留在4至5天,企业的相关资金、物流、仓储和生产等环节,也都是按照这个预期安排生产。上海口岸经过通关和物流相关流程改革,把过去口岸的很多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操作,已经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

武伟说,据测算,如果不涉及海关查验的一般货物,现在进口集装箱平均通关时间基本可以实现48小时提离,主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提前申报,目的是进一步压缩货物在港时间。据大致测算,实施提前申报模式的,进口可以实现36小时提离,出口边境合规时间12小时左右。武伟说,“如果进口提前申报,基本上在48小时内可以完成通关,某些资信特别好的企业可能船边直提,只需几个小时。”

实施降低港口相关收费标准

不久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修订〈港口计费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林介绍说,在港口企业方面,上海港将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实施降低港口相关收费标准,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据测算,此轮降费措施落实后,至少可以给企业再降费3亿元/年,港口企业三轮降费合计约22亿/年。降费效应传导到货主,企业就会有获得感。

在班轮企业方面,上海口岸的班轮公司将在国家口岸合规费用进一步降低的大背景下,进一步降低OTHC附加费及单证费用,相关费用调整的备案工作已经完成,下阶段执行新收费标准后,预计将进一步下降7亿元/年。班轮公司两轮降费合计减费约25亿元/年。

上海海关副关长施健介绍说,上海海关在海关总署的部署下,于2019年1月起试行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木质包装优先检疫政策。政策试运行两个月来,上海口岸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平均通关时间由7.6小时降为6.6小时,木质包装查验率由4.60%降为3.72%,试行效果良好。在此基础上,上海海关将进一步完善推进相关优化措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据介绍,去年以来,上海海事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调整下放6项行政执法事权。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双随机”检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果。梳理公布37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简化办理流程,试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实施重大审批超前服务、政务窗口导办制度。优化升级网上政务中心,开发运行掌上政务中心,在海事系统率先实现所有37个大项76个子项业务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实施港口建设费“三方监管自动收款”机制,创新推出行政罚款“国库直缴”方式。

据上港集团副总裁张欣介绍,自2019年2月14日起,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IR)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流转,全面实施设备交接单电子化后,通过电子信息交接,物流车队的运作效率大大提升,并有效避免了因拿单、车辆绕行所导致的交通拥堵,节省了快递费用。

另外,提货单被认为是最后一个影响口岸物流无纸化的港口单证,提货单电子化是港口部门与船代公司合力推动,将原先通过人工传递的纸质提货单,改为以电子信息加密方式传递,实现进口提货时效性的提升。

目前,通关流程和提货单流程基本是平行推进的,“提前申报”将有效缩减通关时间,提货时间缩短则要通过提货单电子化来加速,一旦海关放行,即可实现货物提离。据《经济日报》

“若干措施22条”有哪些亮点?

1、全面推行“提前申报”“提前换单”作业

鼓励企业在确认舱单传输后、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办理相应手续,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上海口岸进口集装箱班轮公司及其代理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通知企业分别办理费用结算、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放箱等手续。对非由企业主观故意引起且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规行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的其他问题,可酌情调整海关管理措施。

2、进一步简化单证办理手续

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全面实施电子委托。进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出口申报时,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清单,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主打印。全面实施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推广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全面实施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在港口和船公司之间,加快推行提货单电子化流转,到年底,基本实现提货单无纸化。

3、进一步提升通关监管水平

积极试点先期机检作业,扩大集中审像使用范围,加大新型监管设备的应用力度,提高单兵作业设备配备率。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直接采信CCC认证结果,在优化检验流程的基础上强化业务咨询和宣传。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木质包装优先实施检疫,合格后立即放行,对不合格的优先做检疫处理。大力推广“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

4、进一步优化港航作业流程

积极推进集装箱进出港网上预约,提高集卡进出港预约平台的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出口集装箱预约进港业务应用。加快外高桥港区智能卡口建设,加快港区查验场所改造,推动码头吊装设备技术升级和信息共享。加快船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建设,加快集装箱堆场提还箱作业手续电子化进程。

5、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

落实货物港务费降15%、保安费降20%的政策,推动港口企业进一步降低搬移费10%。推动船公司将港口作业包干费降费效应传导到进出口收发货人,相应下调THC和减并部分文件类附加费。进一步规范港口、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查验场站、中介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公开其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6、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水平

提升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试点推进重点行业“监管+供应链”信息服务。设立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海关、市场监管、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港口、船公司等热线电话服务作用,及时回应企业意见、建议和投诉。各行业协会及时收集本行业意见诉求,加强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间的沟通磋商。建立进出口收发货人等对码头、船公司、货代、报关、集装箱堆场、集卡等经营服务主体满意度的点评制度,公开排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据上海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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