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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闺蜜”盗窃金银首饰被刑拘

近日,黄岛公安分局大场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村庄四名妇女报警,皆称家中金银首饰被盗,且四人均不知道何时被盗,民警遂展开调查将盗窃嫌疑人抓获,让受害人吃惊的是,盗窃者竟然是她们的“闺蜜”——张某。

据了解,大场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勘查时,也没有发现门窗及锁被撬的任何痕迹,令这起失窃案十分蹊跷。难道是受害人谎报案情?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推断,属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围绕四名受害群众都熟悉的人员进行排查,最后锁定了她们的闺蜜张某。

张某今年29岁,经常到受害人徐某某、尹某某等四名村民家中闲耍。张某平时无经济来源,但近来出手十分阔绰,经常购买化妆品和时髦衣服。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张某接受调查,让民警也没有想到的是,张某刚一见到民警就直接交代了盗窃行为,并说在得知徐某某等人报案后,自己吓得一晚上没睡着觉,见到民警精神更是一下子崩溃了。

张某被民警抓获后,受害人徐某某等人十分惊讶,她们没有想到,平时经常在一起玩的张某竟然将“黑手”伸向了她们。据张某供述,她经常到徐某某、尹某某等人家中玩,几个人关系平时都比较好,算是“闺蜜”了。今年3月份,张某在徐某某家玩,徐某某到卫生间洗头,张某在堂屋帮着看孩子。突然,张某看到电视机下方的橱柜中间抽屉半敞开着,里面有一个首饰盒,她打开看到里面有两条金手链,一条金项链,贪念顿起,便将首饰盒装进裤兜,并继续假装看孩子。徐某某出来后,张某借口有事,急匆匆地离开。过了几天,张某发现徐某某并未察觉首饰丢了,就再次利用去玩的机会盗窃金项链一条,之后卖给了回收金银首饰的店铺。

其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张某如法炮制,利用到另外三名“闺蜜”尹某某等人家中玩的机会,盗窃她们放置于家中隐蔽处的金银首饰,通过多种途径变卖后将钱挥霍掉,涉案价值4万元左右。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 雪 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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