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等六方面20条措施,助中小企业实现有序复工复产。工信部提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特别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及口罩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推动有关单位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在财税支持方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此外,将围绕企业在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困难,给予有针对性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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