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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最高补助100万元

西海岸出台九条新政支持会展业发展,鼓励培育数字博览等新业态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丁立峰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加大会展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会展企业复工复产和加强会展人才队伍建设等四方面,出台实施九条新举措,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会展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持会展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意见》指出,西海岸将从鼓励知名会展企业来区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会展企业创新发展三方面着手,通过奖补政策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其中,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来区新设立总部(或子公司)并在西海岸新区从事会展主营业务,其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其10万元扶持奖励;对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区内会展企业,按其该年度增值税实缴额度,区级留成部分全部予以奖励扶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纳统会展企业,经营业绩奖补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在支持鼓励会展企业创新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会展企业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创新会展服务经营模式,培育线上展览、数字博览等新业态,推动会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企业,新技术投入额度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包括设备、技术、软件等),按照投入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加大会展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意见》,西海岸将提高会展奖补标准。对2020年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19〕44号)扶持标准的,扶持资金均在原有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单个会展项目上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意见》还强调,鼓励会展企业在业务空档期加强业务研讨和员工适岗技能培训,提升会展项目市场开发能力,做好会展品牌维护。鼓励驻区高校开展会展职业教育培训,三年内开设会展专业的院校可获得3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补助。

“会展九条”按下行业重启键

一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

1.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来区新设立总部(或子公司)并在西海岸新区从事会展主营业务,其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其10万元扶持奖励。

2.对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区内会展企业,按其该年度增值税实缴额度,区级留成部分全部予以奖励扶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纳统会展企业,经营业绩奖补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

3.对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的企业,新技术投入额度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包括设备、技术、软件等),按照投入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加大会展政策扶持力度

4.对2020年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19〕44号)扶持标准的,扶持资金均在原有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单个会展项目上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5.对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19〕44号)补助条件的市场化会展项目,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兑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6.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汇总推送给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相关政策。

三支持会展企业复工复产

7.指导复工会展企业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防疫安全规定,抓好员工自身防范。

8.鼓励会展企业在业务空档期加强业务研讨和员工适岗技能培训,提升会展项目市场开发能力,做好会展品牌维护。

四加强会展人才队伍建设

9.鼓励驻区高校开展会展职业教育培训,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开设会展专业的院校可获得3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补助。

(1-8条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第9条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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