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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让督察成为法治建设的“利器”

  □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于兴秀 报道
  本报讯 10月25日,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西海岸新区于近日在全市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据悉,《办法》对应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和落实要求,逐条进行细化,根据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的不同定位和职责,明确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对镇(街道)党(工)委,主要督察履行推进本辖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其他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主要督察履行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的情况;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督察在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的情况。工委(区委)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工作参照《办法》执行。《办法》同时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督察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确定了报告时间、报告对象、公开载体等。
  “《办法》通过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提高了督察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必将起到推动作用。”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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