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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首起高空抛物案件开审

  □记者 李宛遥
  通讯员 刘亮 报道
  本报讯 近日,黄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岛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某高空抛物案,该案系黄岛法院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来受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
  2020年9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酒后在某单元6楼一户内,通过厨房北向窗户向楼下扔电饭锅、炒菜锅、玻璃锅盖、菜刀、瓷菜盘、盛有剩饭的塑料方便袋等物品,致使该楼下两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影响。
  承办该案法官表示,高空抛物行为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黄岛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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