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网委托通办”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拆迁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优化我区住房租赁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网上委托办理,解决了房屋租赁当事人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场办理的难题。

房屋租赁当事人登陆我区住房租赁监管与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依次点击“签约备案”、“新增租赁合同”,并按提示填写准确房屋信息,在“权利人身份证”处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手持书面委托书照片,按提示完善信息提交后,再由受委托人持照片内的书面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张静 孙瑜)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