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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调整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开发区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我区结合交通管理实际,调整设置货运车辆限定通行区域。

其中,增加黄河东路(龙岗山路至江山北路路段)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路段。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24小时禁止通行。

此次调整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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