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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蒋玲玲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一个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并将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集中概括为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突出特征和鲜明体现。这一制度优势不但能够从学理上进行阐释,更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充分印证;不但中国人民切身感受到,而且愈来愈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生动实践

党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核心主体和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的领导强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及“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三个最”充分体现了其在13个制度优势中的统领地位,影响并决定着其他12个显著优势的形成、发展和发挥。无论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务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核心主体作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能够按照国家的既定目标集中力量办大事,并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实施和执行推进。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确保了在关乎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上资源可以整合、力量可以集中,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接续奋斗中变为现实。

坚守人民立场的鲜明印证

集中力量办大事,归根到底集中的是人民的力量。离开强有力的人民支持和参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无从谈起。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样一套制度安排,集中体现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取向。不同于西方一些国家沦为利益集团工具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站在人民根本利益基础之上的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国家在利国利民重大事项上能够有效集中人民智慧、汇聚人民力量。

人民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力量之源,也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最大受益者。从“人均钢铁产量只够打一把镰刀”到建立起世界上最完备的工业体系,从“两弹一星”研制成功到载人航天、大兴机场等攻关与创造奇迹,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减贫人数超过8000万到建成世界最大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背后是 力同心的真抓实干、举国之力的攻坚克难,也是发展成果的全民惠及。

党和国家优良传统的接续传承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的优良传统,也是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的政治优势,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带领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集中起来用在“刀刃”上,开展了以“156项工程”为核心的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迅速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之后又发挥这一制度优势,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三线地区建起一大批大中型工矿企业,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施“四三方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相继展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继续发挥这一制度优势,高质量高效率建设了一批如三峡水利、西煤东运、高速公路网等重点骨干工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备受瞩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基于全局和远期发展战略考虑,把资源集中到重大战略性先导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并不断取得新突破,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令人赞叹。

回首来时路,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之所以能创造出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世所罕见的奇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党和政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接续传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制胜法宝,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政治优势。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有力保障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新中国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方式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走出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难以逆转的后发劣势困境,解决了过去想办但办不成的大事要事,建立了以办成大事为抓手带动全局快速发展的机制,创造了人类进步史上的发展奇迹。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依然是我们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这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赢得主动,在任务之繁重与风险挑战之严峻这两个“前所未有”中不断取得突破,必须充分发挥并切实提升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工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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