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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再延长至2月28日

□记者 董梅雪 报道 

本报讯 2月18日,记者从我区税务部门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

目前,我区税务部门在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基础上,不折不扣执行好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支持防疫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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