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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4月22日讯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近期青岛开发区交警针对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今天,开发区交警曝光了5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4月8日20时13分,汉江路与鳌江路路口,开发区交警三中队查处车号为鲁BR8781/鲁UA660挂号重型载货汽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青岛兴鑫运输有限公司。经查,该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4月8日20时45分,汉江路与鳌江路路口,开发区交警三中队查处车号为鲁UM9201/鲁U9217挂号重型载货汽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青岛兰星船务有限公司,自前湾港码头运输橡胶至胶州产业园。经查,该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月9日15时30分许,前湾港路与疏港路路口,开发区交警二中队查处车号为鲁B11C01号轻型载货汽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驾驶员本人,自辛安运输货物到前湾港西门,途经前湾港路与疏港路路口被查处。经查,该车存在明显冒黑烟违法,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9日15时40分许,前湾港路与疏港路路口,开发区交警二中队查处车号为鲁B7D38J号轻型载货汽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驾驶员本人。经查,该车存在明显冒黑烟违法,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14日14时34分,黄河路与云台山路路口,开发区交警二中队查处车号为鲁BD58W1号轻型载货汽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驾驶员本人。经查,该车存在明显冒黑烟违法,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开展针对四类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曝光力度,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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