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失去森林的庇护,人类将无法生存。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未经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用火行为,将依法追究用火者的法律责任。

五一假期将至,也意味着全区进入了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的关键时期。因此,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全区的生态安全,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务必遵守新区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切勿携带火种进山,切忌野外用火!号召全区人民携起手来,保护秀美新区、保护我们大家籍以安身立命的森林资源、绿色家园!

祝福全区人民假期愉快、阖家欢乐、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2020年4月30日

森林防火宣传口号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齐心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防火工作记心间,宣传教育理当先。

更多 往期报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青岛西海岸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