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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四大战役,助推经济发展

隐珠街道集中清理村级经济合同,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发展环境


  孟家滩村沿街网点房。
  □本报记者 张希文
  本报通讯员 周伟

  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有效纠正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租金偏低不合理、恶意拖欠承包费等突出问题,隐珠街道率先打响以清理村级经济合同为突破口的“四大战役”,即:清理历年签约合同、规范现有新签合同、依法追缴合同欠款和民主监督合同运转,效果显著。截至目前,街道共审核清理各类村集体经济合同3089份,其中履约合同1673份,履约结束合同1416份。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村居经济焕发出高质量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清理历年签约合同
  理顺集体经济关系
  近日,记者在隐珠街道经管统计中心看到,主任徐金明正根据条目检查各村合同统计汇总情况。
  “前期,我们引进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全办事处35个村居历年来签订的经济合同,逐村逐合同审查核实。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徐金明介绍说,通过与承租方协商,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基础上,以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进行完善和规范;对清理发现的无效合同,及时终止;对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责令其改正,对不改正的及时终止合同关系。
  同时,加大对村居“两委”干部及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截至2019年底,共举办农村“三资”管理及合同管理专题培训3期,累计培训286人次,提高了村居干部管理“三资”的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目前,街道按照合同签订年度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村统一建立台账、统一编号、统一备案,共保管各类经济合同4197份,对规范集体资产经营行为,明晰各类经济关系打下坚实基础,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规范现有新签合同
  护航集体经济发展
  为规范村级合同管理,防范因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履约不到位、决策不民主等原因产生的风险,隐珠街道制定出台《隐珠街道村级合同管理办法》,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审核、合同的管理、合同履行及违约处置、合同变更和续订、合同解除等6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和规范。明确合同责任主体和管理部门,实行合同“双审”制和备案制,从源头上最大限度保证对合同的产生、履行、修订全程监督。
  村居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转让、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按有关规定到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经管中心预审,同意后方可履行重大事项审批,再按照村级“四审四议三公开”程序进行。需要招投标的,按街道招标程序组织实施。
  同时,合同实行“双审”制和备案制。即街道职能部门、经管中心的业务审核和律师的法律审核。村居与对方当事人商定形成合同初稿,经律师审核签字后,报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进行业务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村级合同“双审”备案表》,再履行合同盖章手续。

  依法追缴合同欠款
  维护集体经济利益
  2019年12月20日,随着最后一笔900万余元尾欠款入账,广城村清缴欠款工作全线告捷。900万余元尾欠款清缴的背后,是村“两委”成员持续40个日夜的沟通和交心。“这段日子,村‘两委’成员从没喊过累、叫过苦。”回想起40天来“走街串巷”的日子,村支书张明星感慨万分。
  清理合同目的就是更好履行合同。为有效解决拖欠村级集体租金和承包费等突出问题,隐珠街道还研究出台《村居“三资”监管问责办法》,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债权追缴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徐金明说,村居党组织书记(合作社董事长)、村委会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签订的合同负总责。履行情况与村居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与干部薪酬挂钩。
  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底,共依法追缴各类欠款2615.64万元。依法追缴历年合同欠款,既保障集体经济收入依法“归仓”,又维护村居集体和村民根本利益,有效消除和化解村居多年积存的干群矛盾和问题,对基层干部群众也是一次法治宣传和教育,更好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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