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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保护伞、织密服务网,区检察院——

用法治为民企发展“撑腰”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于红燕

  民营经济事关百姓民生,事关经济全局。今年以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围绕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助力民企绿色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打击、保护、服务、监督”四种手段,为民营企业托起“公平秤”、撑起“保护伞”、织密“服务网”,多维度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A
  以打击促发展,严惩侵害民企犯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坚持重拳出击,注重办案质效,严格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类案件。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敲诈勒索、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8件13人。2019年5月,唐某等两被告人通过拨打政务热线等渠道,反复举报某民营企业存在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导致项目停工,并以此向该企业施加压力,敲诈勒索人民币800万元。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3月18日,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办案中,该院注重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厘清“三个准确区分”和“两个严格适用”,确保打击精准、办案公正,经得起检验。

  B
  以保护促发展,法治温情呵护民企

  企业负责人是一个企业的领头羊,对企业的发展存亡影响很大。区检察院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科研骨干等涉嫌犯罪案件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符合速裁或简易程序条件的,一律依法从速办理,努力将案件对企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同时,该院秉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依法落实少捕慎诉原则,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科研骨干等涉嫌犯罪案件,能不捕的一律不捕,能不诉的一律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今年以来共办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的审查起诉案件8件13人,均通过加强释法说理等措施促成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对其中已提起公诉的2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检察建议,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

  C
  以服务促发展,多元手段助企纾困

  主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着力帮助解决涉法难题,区检察院自去年起就建立健全与工商联联席会议以及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对策共议制度,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等活动。疫情发生以来,区检察院检察长实地走访企业2家,其他院领导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与8家有关企业保持定期联系、实时沟通,实现“人员不聚集、服务不断线”。
  同时,该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全天接听12309服务热线,处理网络咨询和控告,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涉民营企业信访专门窗口,由员额检察官接访,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引导当日值班律师参与释法说理,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主动将审查受理期限由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个工作日。此外,该院开设保护民营经济新媒体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D
  以监督促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司法理念,依法办理监督立案2件2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为严防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影响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该院还扎实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孙某某通过伪造协议、连续起诉等方式致使民营企业工程款被查封的案件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该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该院畅通申请监督渠道,2019年以来依法受理、审查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件,促成6件涉企民事申诉案件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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