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
□记者 谭宁 报道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市《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区民政局于2月4日将一次性取暖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通知》,此次发放范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发放人员为2021年1月底的在保人员。
城市低保(特困)按每户800元标准发放;农村低保(特困)按每户400元标准发放;对于在2020年10月份取暖补助已经发放到位的,不重复发放;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据统计,此次发放资金共计142500元,其中包含10月份后新增的103户低保人员和6户特困家庭,共计49200元;311名困境未成年人,共计9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