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晨——
坚守执业初心,践行法治为民

“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刘晨。
□本报记者 李宛遥
今年36岁的刘晨,是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执业10年来,他曾先后获评“青岛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优秀律师”。同时,他还是青岛市人民监督员、黄海学院普法教育客座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就业导师。今年,他又获得了“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称号。
“回想一路奋斗的经历,虽有种种艰辛,但那些不断攀登高峰的岁月至今难忘。”刘晨告诉记者,在奋斗的过程中,他意识到要想实现人生最大价值,就要始终奋斗,把自己的生命融入法治为民的使命中去。
法律服务精益求精
刘晨是许多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商事金融非诉讼业务。
几年前,刘晨接受山东某高校的委托,代理山东某高校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纠纷案。在该高校后续提供的材料中,他发现双方在之前的诉讼里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该高校继续履行合同,现在因该高校没有履约而要承担巨额违约金。
刘晨认真研究卷宗,发现该高校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因为行政及政策的原因,但该案件取证过程十分困难。刘晨通过大量的沟通与努力,在开庭前取得相应证据,最终取得中院一审胜诉判决。在接下来的高院二审及最高院再审过程中,刘晨再次帮助该高校取得胜诉,成功地为当事人避免了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刘晨也因此被聘任为该高校的法律顾问。
热衷法援情暖人心
从执业第一天起,刘晨便坚守自己的职业信仰,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严守底线。他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体现律师致力于公平和正义的秉性,展现律师服务公益的形象,达到弘扬法治精神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目的。
执业期间,刘晨已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竭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讨回欠薪、争取工伤赔偿金等,帮他们挽回经济损失,用法律维护贫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送去了温暖。
2014年4月,刘晨主动为山东大学(威海)捐款10万元用于研究和资助困难学生。2017年4月28日,刘晨被聘任为黄海学院普法教育客座教授,免费为该学院进行了多场普法讲座,为师生普及了大量法律知识。2017年4月以来,刘晨还多次为黄海学院创业孵化中心开展“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专题讲座,获得了广泛好评。
勇于挑战拓展业务
2018年,刘晨在为新区一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了解到该公司计划成立一支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刘晨立即与一家资本机构对接,作出了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最终击败了北京、上海等几家国内大型股权创投公司,成功达成合作意向。目前,该支母基金总资本10亿元,是青岛市第一批也是新区首支新旧动能转换创投母基金。
刘晨代理的每一件案件都令人交口称赞,为山东大学(威海)校办企业(标的额1亿余元)清算解散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青岛某智能装备股份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并提供股权投资服务……一件件成功案例,不仅代表了刘晨的执业能力,还彰显了他实干赢美誉的情怀。
“律师作为一线法律工作者,既能听到大众的诉求,又能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刘晨说,他将坚持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在推进新区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