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法官史丽丽获评全市“最美公务员”
坚守法治初心
奋斗成就“最美”

史丽丽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干出了不凡业绩。
□本报记者 李宛遥
在近日公布的2021年度青岛市“最美公务员”名单中,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史丽丽榜上有名。“最美”的背后,是她不懈坚守的法治初心和奋勇前行的理想信念:帮百姓解决矛盾、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用心播洒法治阳光
2001年,走出大学校门的史丽丽通过省高院选调到黄岛法院系统。“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是我打小的梦想。”史丽丽告诉记者,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在为实现梦想不断努力奋斗,梦想实现后,她更加珍惜眼前,立志要有所作为。
为此,在审理案件中,史丽丽牢记“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准则,在中立的前提下,为当事双方明法释理,尽量促成双方和解结案;未能促成和解、最终判决的案件,她则会尽全力让每一名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官的诚意及法律的公平正义。
带动团队高效工作
在近20年的审判实践中,史丽丽总结出了“勤、巧、分、和、快”五字工作法则。她坚持每天提前1小时到岗,将当天的工作安排周全,周一至周五上午指导诉前调解(每天安排至少6个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刻开庭);下午鉴定听证和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并根据案件特点对案件分门别类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员额法官是一个审判团队的核心,须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史丽丽在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的基本模式下,严格案件的节点和审限控制,坚持“当日事当日毕”,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团队的每个人主动提速,从而带动团队高效运转。
让群众感受法律温度
法官不仅拥有审判权力,更要承担对社会和人民的责任。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史丽丽立足本职工作,十几年如一日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地耕耘,干出了不凡的业绩,她用自身言行和优异的审判质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