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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严抓药店疫情防控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自3月12日下午起,我区药店线上线下全部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菌素及抗病毒“四类药品”。截至目前,全区900多家药店总体落实情况较好,暂未发现销售“四类药品”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通过工作群将通知告知全区零售药店。在下发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通知后,又迅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对药店疫情防控进行严密部署,要求立即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对未落实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立即停业整顿。
  目前,我区各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同时,均能落实常态化药店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遇到发热症状(37℃以上)、红码黄码人员,要求其扫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报告,及时纳入“青新症状检测系统”,落实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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