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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会签全省首个由司法机关全面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

十部门联动,携手护“未”来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董蕙竹 于红燕 
  近日,记者从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与新区9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青岛市黄岛区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这是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全省首个由司法机关全面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
  共签一份文件>>构建协同联动格局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幸福,也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家庭教育由过去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为立足自身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创新机制,发挥牵头主导作用,与区法院、区教体局、公安部门等9家单位会签了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改变以往各单位各自发力的局面,创新确立以司法办案环节为落脚点,以各职能部门联合发力为抓手的贯穿式、连续性、全链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其他五大保护相互融通。
  共享一支队伍>>制定个性化指导课程
  了解到,区检察院自2021年成立“爱心”护未公益团队以来,不断加大培育力度,目前已吸纳36名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医生、律师等专家志愿者,为检察工作中涉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力量支持。
  《实施办法》会签后,该团队将由各政法机关共用共享,由专家志愿者结合司法办案需要,协助政法机关制定个性化、类型化、全程式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家庭教育指导,原则上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跟进整个诉讼阶段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个别化干预和系统性指导,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转变观念,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有效缓解社会力量参与经费保障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
  同时,区检察院联合部分镇街设立了4处“检爱”特色化家庭教育指导站,并共享区妇联设立的24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9家参与单位就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便利。
  共创一项机制>>消除司法环节空白
  《实施办法》明确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范围,除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终局性处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外,构成刑事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处于审判阶段的未成年被告人、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服刑未成年人以及因监护人家庭教育不到位导致发生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等,均纳入家庭教育指导范围。
  同时,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法机关的优势,创新全链条监督机制,对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监督,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消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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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关爱明天
润心学堂”成立
  □记者 李宛遥 报道
  本报讯 近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黄岛公安分局联合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开发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古镇口核心区等12家单位在古镇口核心区共同设立的“司法关爱明天润心学堂”正式揭牌成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在未成年人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涉罪错未成年人,对于这群孩子如何进行矫治,帮助其重返社会,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很有可能演变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对此,相关法律提出要建设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润心学堂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新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体系。其以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原则,将党史、国家安全教育等嵌入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犯罪预防工作中,实现对涉罪错未成年人罪错分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按照12家单位共同签署的《关于成立“司法关爱明天润心学堂”的战略合作协议》,润心学堂在古镇口国防教育基地等设立教学点,设置法治、党史、军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家庭教育“六位一体”教育课程,各单位各司其职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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