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两个“3+1”,整治“任性”三轮车
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加强三轮车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黄岛交警为村民三轮车张贴“标识牌”。
□本报记者 王雪
本报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三轮车安全出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源头管理“3+1”(“三见面一建档”)和秩序整治“3+1”(“三整治一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三轮车管理工作,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5月17日,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铁山街道张仓村为村民免费张贴三轮车“标识牌”,并向村民赠送了电动车安全头盔,同时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和称赞。据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源头管理方面,他们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设计制作了个性鲜明、辨识度高的电动三轮车“标识牌”,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编号,统一制发;在张贴时,严格落实“三见面一建档”,即见人、见车、见村干部,并建立交通安全档案、标明车主和车辆信息,与车主逐一签订《“三轮车”安全须知》和《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承诺书》,做到车辆底数清、管理情况明、干部责任实。
另外,在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整治行动中,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坚持“三整治一宣传”。“三整治”即路面定点整治、流动巡逻整治和重点路段时段整治;“一宣传”即在查处过程中,若交警发现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还会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黄岛交警要求村民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参与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