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吨固体废物被依法退运出境
□记者 丁晓慧
通讯员 宋广滨 张宏帅 报道
本报讯 9月19日,在黄岛海关监管下,一批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塑料下脚料被依法退运出境,共计9.66吨。据悉,这批退运的货物为莱州某公司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乙烯丙烯共聚物副牌粉末”。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货物混有白色粉末、透明椭球状颗粒等。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货物为塑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9月21日,在黄岛海关监管下,52吨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被依法退运出境。此次退运的货物入境时申报品名为“低密度聚乙烯再生颗粒”。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货物颜色、形状、大小不一,夹杂大量铁丝、电路板碎片等。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货物是以处置废物为目的生产的,不存在市场需求或不能在市场上出售、流通的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