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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聚焦”服务保障青岛自贸片区建设,着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护自贸”助推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仪博文

  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地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建设、服务新发展格局有的放矢,精准履职。近年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青岛自贸片区实际需求,创建以“服务平台、专项服务、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的“检护自贸”服务品牌(“检”指区检察院;“护”包括“联护”“智护”“创护”,其中“联护”即系统联动守护、“智护”即智慧集成护航、“创护”即创新协同保护;“自贸”指青岛自贸片区),着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中心大局>>构建系统化“联动守护”服务链条

  建立纵横联动服务团队。区检察院成立市区两级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组建“专精特新”服务团队、专业办案组、服务专班和涉外团队,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全力提供核心服务保障。
  实行自贸重大案件专办机制。区检察院落实涉青岛自贸片区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步引导机制,严把监督审查关口,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察机制。区检察院深化“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安全生产检察模式,与区应急管理局等会签协作意见,对100余家自贸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以及物流仓储、特种设备专项监督,对219 处在建项目现场展开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份,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1个,助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效能。
  健全生态检察协同保护机制。区检察院与青岛海警局黄岛工作站等部门会签意见,建立海洋生态治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办理涉自贸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健全生态综合保护修复责任制度,建立“党委重视、政府推进、媒体监督、专业治理”的公益协同保护平台,推动源头治理。
  建立适度容错保护创新机制。区检察院参与研究《青岛自贸片区容错免责意见》《容错免责细则》,营造良好的鼓励创新创业氛围。

  聚焦平台建设>>创设集成化“智慧护航”服务平台

  建立检察服务工作站。区检察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签署《服务保障合作备忘录》,成立工作站,建立“自贸企业库”,开展自贸大调研活动,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
  设立智检服务平台。区检察院在青岛自贸片区政务服务大厅推介“两微一端”“智检推送”“互联网阅卷”等平台,畅通“信、访、网、电、站”服务网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云驿站”集群,建设“检贸微站”,实现企业一键式诉求畅达、一日内程序性回复、一站式化解矛盾、一体化维权保障。
  研发自贸类案大数据模型。区检察院建立涉自贸专项统计分析,筛查识别类案监督线索或社会治理难点,建立风险评定、评估推送、联席会议等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专家提出专业化建议,撰写类案分析报告3篇,为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和企业行业提供数据指引和决策参考。
  创建共智共护服务联盟。区检察院举办法律论坛,会签《联动协作意见》,聘任专家18名,收集专业意见32条,2项课题获省级立项,深化与公检法司“两法衔接”平台的无缝衔接,全方位提供智力支持与司法保障。

  聚焦制度联创>>创建协同化“创新保护”服务模式

  建立多元护企优商机制。区检察院建立“检察+自贸管委+自贸企业”联络机制,在检察服务大厅设置“维权窗口”,与90家企业、部门常态化开展沟通交流;在全省首创企业经济影响力办案评估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形成“一案一评估一背书”模式,将评估结果纳入办案考量;制定行业风险防范法律指引,引导企业自查,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或资金奖励。
  创建知识产权“四集中”协同保护机制。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创新“集中调研、集中办案、集中移送、集中维权”协同保护制度,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26人。
  创建金融链“三同步”保护机制。区检察院创建“双向打击、追赃挽损、延伸保护”三同步保护机制,办理危害金融创新犯罪12件22人;协作开展金融犯罪款物追缴,追赃挽损1600余万元;实施金融延伸检察保护制度,发出支持自贸金融检察建议7份。
  建立重点项目特色保护机制。区检察院建立“打击+保护+监管”全流程服务模式,严惩强揽工程等犯罪23人;建立国际航运物流项目衔接服务制度,与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协作联动;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督查整改检察建议10条,督促补办8786平方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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