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倾心调解化纠纷
区法院能动履职,让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油品交易纠纷在诉讼阶段得到化解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 刘圆圆
日前,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油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倾心调解,推动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12月,原告将被告诉至区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因涉案保全金额较大,承办法官谨慎审查了双方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安排开庭。但在开庭前,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结合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及约定管辖条款等事实,向被告释法明理,表明区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希望其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尽快解决问题。但原被告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此时已临近春节,案件久拖不决、长期不回款可能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正在承办法官寻找突破口之际,一通电话让案件迎来转机。原来,被告的合作伙伴得知被告涉诉后,致电法官核实情况,法官便巧妙借力,希望其帮忙做好被告的调解工作。通过数次电话沟通,被告终于同意协商。承办法官同时积极推动原告出具调解意见,经过多轮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被告返还相关款项并赔偿原告部分损失的调解意见。
调解意见达成一致后,双方对解除保全事宜又产生了分歧——原告坚持先付款后解封,被告主张先解封后付款。为解决双方问题、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与相关银行沟通,知悉银行可以根据法院司法文书直接扣划保全款项。在双方的申请下,承办法官将被告应支付款项扣划到法院并及时发放给原告,同时解除了对被告的全部保全措施。至此,原被告金额超千万元的油品交易纠纷未进入到执行程序,在诉讼阶段即得到化解。
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在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做足做实,用心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