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窃前科男子将路边停放的半挂车车头当废铁卖掉
上演“空手盗”,惯偷“二进宫”
□本报记者 李宛遥 本报通讯员孙春芳于红燕
没设备、没本钱、没手艺,不想出力还想赚钱。30多岁的曹某某想到了一个“空手盗”的主意——将路边长期停放的半挂车车头按照废铁价格卖给废品站老板谭某某。近日,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
1992年出生的曹某某上学时成绩不好,早早进入了社会。由于没啥本事又不想吃苦,他走上盗窃的道路,202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10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曹某某依然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一心想挣“轻快钱”。很快,他将目标锁定在了自己表哥经营的一个停车场上。2023年3月的一天,曹某某租了一辆叉车,并让老板帮忙联系了一辆货车。之后,他指挥叉车司机将停车场里的1个旧柴油发动机、1个旧破碎锤、4个旧集装箱装到了货车上.付完叉车司机300元费用后,曹某某又让对方帮忙将货车上的东西卖掉。叉车司机询问东西是谁的,曹某某回答是自己表哥的。叉车司机信以为真,就帮他联系了一家废品收购站。
随后,曹某某将货车上的物件按2500元/吨的价格卖给了废品收购站的谭某某。谭某某通过微信向曹某某转账11475元。随后,曹某某加上了谭某某的微信,声称以后有业务再联系。
盯上路边“僵尸车”
几乎啥力气都没出,一顿简单的操作,一万多元就到手了,这样的挣钱方式让曹某某感到挺“满意”。
除了表哥的停车场,还有哪儿能让自己再发一笔小财呢?曹某某想到有朋友曾提起过,某路口常年停着三个半挂车车头,估计是报废了。他马上动起了歪脑筋。
2023年3月的一个晚上,曹某某通过微信再次联系上了废品收购站老板谭某某。并告诉对方,某路口停放着三个半挂车车头,自己受朋友委托,要把其中一个卖给他,并让谭某某自己找拖车将其拉走。谭某某同意了。
一个敢卖一个敢收
第二天一早,谭某某找来拖车司机来到曹某某所说的路口,果然看到了对方提到的红色半挂车车头。车头没有车牌,车门也紧锁。他联系曹某某,让对方到现场,曹某某推脱有事去不了,表示“把车拖走就行”,并约定之后在附近与谭某某见面。
由于半挂车车头刹车没有松开,谭某某用石头砸碎左车门玻璃进入驾驶室,松开刹车后才把车头拖走。
见面后,谭某某询问曹某某车头是谁的,曹某某回答是朋友的,他帮忙代卖。谭某某没有追问,也没有索要相关证件。随后,双方仍以2500元/吨的价格进行交易,最终谭某某通过微信向曹某某支付了19360元。
过了几天,见没有警察上门,曹某某又联系谭某某将另一个半挂车车头以同样的方式卖了17200元。很快,曹某某被查获归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除上文中提到的3笔盗窃事实,曹某某还先后6次实施盗窃,金额共计70708元。谭某某也同样受到法律惩罚。
■检察官提醒
曹某某自以为瞒天过海,却很快就被查获归案。经办案检察官审查,曹某某涉嫌盗窃罪且系累犯,遂被依法提起公诉,并受到法律严惩。
谭某某未经车辆所有人授权同意,采取故意毁损的方法,砸破驾驶室车玻璃进入驾驶室,并通过拖车的方式将两个半挂车车头拖走,使车辆脱离所有人的控制,进而转换成自己占有并变卖换现,这种行为同样涉嫌盗窃罪,他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身试法、视法律为儿戏,法律不会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