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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践典型案例获自然资源部“节地中国”转发推广

新区土地复合利用给全国“打样”

  □记者 仪博文 报道
  本报讯 7月30日,西海岸新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践典型案例获自然资源部“节地中国”公众号向全国转发推广。
  “节地中国”深度解读了新区创新“地下+地面+地上”立体式集约用地及落实“标准地”出让、“双合同”监管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土地复合利用新模式。文中提到,西海岸新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部署要求,就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先后印发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土地高效利用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落实“标准地”出让、“双合同”监管,探索土地复合利用新模式,以空间综合利用激发内生驱动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通过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新区探索“工业+科研”“工业+商业”等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新模式,实施精准灵活的空间配置,做到工业用地为“身”,其他产业用地为“翼”,以“身”带“翼”协同发展。新区首宗混合产业用地“工业+科研”用地于2022年底完成拍卖成交,为土地混合利用提供了有效借鉴。项目位于滨海大道北、海西路西,在一宗地范围内实现生产、办公、研发各项功能集成,避免产、学、研分离,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为提高项目落地效率,保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避免出现“炒地”“囤地”等现象,新区将招商监管指标和标准地条件纳入协议。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前,先行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开(竣)工时间等指标,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实现了土地出让合同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双合同”管理。而招商部门则按照“双合同”管理机制,创新实施履约监管,建立履约监管工作机制,对涉及用地、用房及需区级扶持政策的项目进行备案和履约监管。每月调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情况,通报用地项目开工时间、履约情况,督促项目按期履约,尽早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双合同”监管制度在土地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仅按出让合同监管并不能有效控制土地产出问题,而“双合同”监管可以减少新出让土地低效情况发生,对于后期土地供而未用、土地闲置也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下一步工作中,新区将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性质及其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协同机制,共同助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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