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贸片区今起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为北方唯一获批该政策的自贸试验区
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进一步提升片区离岸贸易业态吸引力和竞争力
政策加码,注入外贸发展强动能
□本报记者 刘腾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对注册登记在青岛自贸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贸易,免征印花税。青岛自贸片区成为北方唯一获批该政策的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离岸贸易是指货物不入境,国内贸易商通过买卖境外货权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印花税是该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离岸转手买卖,在企业采购、销售两道环节需对书立的合同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征收买卖合同印花税。
离岸贸易印花税免征政策实施后,注册登记在青岛自贸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所书立的买卖合同,可享受免征印花税的税收优惠。这直接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离岸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青岛自贸片区先后出台《青岛自贸片区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岛自贸片区支持贸易新业态及相关产业发展办法》,吸引多家规模化、全球化资源配置的龙头企业在片区开展离岸贸易业务,有效推动了离岸贸易业务快速集聚。
为解决企业在离岸贸易业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青岛自贸片区搭建青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离岸达”离岸贸易辅助核验系统和企业服务中心,为银行和从业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自成立以来,平台已签约合作25家银行和61家离岸贸易企业。”青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负责人姜帅帅介绍,“印花税这一税种是针对交易额产生的,而不是利润,是必然会发生的成本,它的免征对于企业来说往往意味着能否盈利,是重大利好。”
青岛自贸片区将以此次政策落地为契机,逐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为离岸贸易发展打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吸引更多的总部型企业在青岛布局离岸贸易业务。同时,进一步深化建设青岛新型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系统功能和平台服务,加大服务的覆盖面,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