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首例!
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立功获减刑
□记者 李宛遥 报道
本报讯 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西海岸新区社区矫正对象樊某减刑案件,当庭作出裁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樊某依法予以减刑。本案成为新区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
2023年,樊某因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间由区司法局灵山卫司法所依法执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樊某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参与教育学习,自觉接受信息化监督,并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2024年,樊某不顾个人安危,从火灾现场成功救出一名老人,被新区工委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区司法局了解情况后,及时向涉及部门、单位及证人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请减刑审核。市司法局经审核后同意区司法局减刑建议,同时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步进行法律监督。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樊某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并缩减其缓刑考验期5个月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