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 今天上午9点30分,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新区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颁出,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在这本编号为“鲁(2015)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红色本子里,详细记录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和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得知新区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就赶来办理了,很幸运领到了新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非常有纪念意义。”市民关洪涛兴奋地表示。
在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一片忙碌,审核、发证工作紧张有序。市民杨宜亮作为首批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之一,见证了我国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向不动产证过渡的历史时刻,在他看来,“不动产登记对于权利人登记的范围
更加全面,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手续简便,办证到拿证一共花了三四天,极大方便了业主。”
据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统计,不动产登记实施首日,共颁出不动产权证书20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20份。
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新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改革,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房屋、土地、海域、林地等产权的登记统一到一个机构来办理,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登记平台的“四统一”。
据了解,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升不动产管理效率,保障各类物权公开透明,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更标准,程序更规范。原来在各个部门的登记业务统一到一个部门,使用一个信息系统来办理,老百姓和企业不必来回跑,反复跑,更加便利。信息也更加透明,减少了重复登记、错误登记等现象的发生,群众财产更加安全。同时,还将减少行政成本,使得各部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据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钟淑君介绍,未来还将与国家平台实现联网,同时与公检法、民政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据悉,区国土房管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房屋、土地即日起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上级规定的5年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张炜伟 唐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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