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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20年慈善阳光助学工作的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焦扶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指示要求,帮助寒门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总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慈善阳光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焦扶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指示要求,按照“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原则,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精准扶贫、创新社会管理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让社会的关爱惠及困难家庭的学子,使他们接受教育,成才报国。
  二、活动原则
  关注重点,人性资助,保护尊重被资助对象的意愿。公开透明,阳光慈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助和监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5日至8月31日。
  四、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录取的,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进行一次性资助,分别资助6000元、5000元;低保、低边家庭、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的在校大学生,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高中生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高中生(含高一新生,职业高中新生),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三)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研究生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研究生(含研究生新生),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四)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学生
  非低保户、在区扶贫办建档立卡的城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成员中的年度研究生新生和研究生在校生、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高中新生和高中在校生,职业高中新生和职业高中在校生,按照低保家庭标准进行资助。
  五、工作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学生还需持街道精准扶贫机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村慈善工作站进行初审,填写《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低保家庭学生资助登记表》,低保边缘家庭由慈善分会依据民政大救助平台进行审核,各慈善分会审查合格后,进行汇总,并提出资助意见,于8月20日前汇总报送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审批,8月下旬发放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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