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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代激荡共振 与慈善相伴前行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诞生,既是对中国悠久慈善传统的一种继承,更是对构筑现代慈善文化体系的一次奠基。《慈善法》自正式实施至今已三年,不止慈善领域,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为《慈善法》改变:社会良俗演进,生活理念更新,优秀传统文化回归,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快速增长……《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新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也为新区开启慈善事业发展新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年来,西海岸新区慈善总会以《慈善法》为核心,以公益事业捐赠法、个人所得税法为补充,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引领新区爱心人士支持、参与、共享慈善。改革与创新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生命,也是新区慈善事业发展模式最鲜明的特点。西海岸新区慈善总会紧紧抓住改革与创新两条主线,在慈善事业工作的定位与格局等方面不断进行有益探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新区慈善总会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镇级慈善组织独立法人化的基础上,相继在各大功能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教育等行业系统建立慈善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慈善格局,有力提高了基层慈善组织的影响力。

历年来,新区慈善总会通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推动设立冠名慈善基金等途径,募集善款2.12亿元,投入善款1.72亿元,相继实施了“春节送温暖”“大病救助”“慈善助学”等20余个项目,惠及10万余户家庭、200余家单位。“发乎心,乐于善。”新区人奉献的爱心,滋润了无数人的心田,让无数困难家庭感受到温暖与关爱,微笑迎接晨起的曙光。

新时代、新形势,与壮阔事业相伴而行的,必然是诸多挑战。新区慈善总会将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找准慈善工作切入点与着力点,为新区慈善工作的发展开拓新思路,让慈善如冬日的暖阳,温润着人们的心田,让慈善这片绚烂的光芒,照亮新区更为广阔的明天!

(宋建文 作者系西海岸新区慈善总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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