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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零暂存”问题“不落空”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线索互通机制,高效处理群众投诉

□记者 王雪 报道

本报讯 近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线索互通机制,要求各执法中队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由大队协调对问题进行彻查,努力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转办获取的问题线索快速调查核实,确保群众举报件落到实处,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

日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公众投诉受理处置指挥中心的事件转办单,有群众反映“泊里镇小岭子村(闫某玉)售卖假化肥”,执法队员迅速展开调查。

“我们发现该投诉提供的线索不准确,以致难以开展有效处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洪成告诉记者,该大队并未因此放弃处理,而是召集工作人员展开多方面的比对分析,最终确认该投诉事件的涉案地点为“藏南镇小岭子村”。通过走访询问,执法人员找到在自家院内经营肥料产品的尹某玉,并按法律程序对其经营的肥料产品进行了检查,对其“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接到问题线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处理投诉举报内容,尽快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线索排查,使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核实查处。”刘洪成说,无论检查结果是否与投诉人描述情况一致,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存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都会按照“谁接收、谁反馈;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及时把情况反馈到投诉群众,真正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为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建立线索摸排机制,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抓好落实,办出结果,做好反馈答复。在处理投诉举报的过程中确认被投诉方存在违法行为的,该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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